資源循環
【共7項執行範疇】
資源循環於92年行政院訂定「垃圾零廢棄」政策目標,同時配合資源回收再利用之規定,全面推動「垃圾零廢棄」之總體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等政策,提倡以綠色生產、綠色消費、源頭減量、資源回收、再使用及再生利用等方式,將資源有效循環利用,逐步達成垃圾全回收、零廢棄之目標。
1.統計期程:至目前為止,銅級村里數共1428處,銀級村里處共142處
2.* 表示為必選項目
推動資源回收再利用*
行動項目-推動資源回收再利用
推廣資源回收與再利用(含家戶資源、廚餘或巨大廢棄物)
行動項目-推動資源回收再利用
推動舊建築保存再利用
行動項目-推動資源回收再利用
農業廢棄物回收再利用
水資源回收與循環利用*
行動項目-水資源回收與循環利用
廢(污)水回收再利用
行動項目-水資源回收與循環利用
推廣放流水循環利用
行動項目-水資源回收與循環利用
設置雨水貯留再利用系統(或雨撲滿)
行動項目-水資源回收與循環利用
設置雨水貯留再利用系統(或雨撲滿)
對應面向之行動項目執行百分率及執行村里個數
六大面向 |
行動項目 |
銅級 |
銀級 |
銅級+銀級 |
村里數 |
執行
百分比 |
村里數 |
執行
百分比 |
村里數 |
執行
百分比 |
資源循環 |
推動資源回收再利用* |
798 |
78.3% |
93 |
97.9% |
891 |
80% |
水資源回收與循環利用* |
312 |
30.6% |
75 |
78.9% |
387 |
34.7%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