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府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第15條及第20條規範,編寫溫室氣體減量執行方案成果報告及訂修氣候變遷調適執行方案,經113年5月15日第一次屏東氣候會後已編撰完成2項報告。本年度第二次氣候會著重於減量成果及調適執行方法確認,後續將於9月30日前函送溫室氣體減量執行方案成果報告、10月30日前函送氣候變遷調適執行方案至環境部。
另本縣於2020至2023年連續4年獲國際碳揭露(CDP)評比為具領導力城市等級,為維持此項佳績,並朝A級城市努力,本次會議針對CDP團隊給予屏東縣前一年審查小組提供之意見,各權責局處答覆內容確認。
一、會議時間:
113年9月12日(四)下午2時
二、會議地點:
屏東縣政府北棟304會議室。
三、參與人員:
屏東氣候會24局處及2位專家學者。